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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韩联合检索试点(CSP)项目:为两国申请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

国家知识产权局

    为提升中韩同族专利申请的审查质量,更好地服务于两国申请人,自今年1月1日起,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(CNIPA)和韩国特许厅(KIPO)针对《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》路径的发明专利申请,开展了中韩联合检索试点(Collaborative Search Pilot,下称CSP)项目。


  “大幅缩短审查周期,进一步提升审查质量,是CSP项目的两大优势。从韩美、日美分别开展的CSP项目成果和经验来看,参与过试点项目的申请人都给出了极高的评价。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落实‘放管服’改革要求,努力探索提升专利审查质量和效率的途径,经过一年多的紧张筹备,于今年年初正式启动中韩CSP项目,希望能为中韩两国申请人提供优质、高效的服务。”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(下称审查业务管理部)相关项目负责人表示。

项目背景

  一般而言,同族专利申请进入不同国家后,往往会因为语言、专利数据库和检索策略等不同,导致检索结果和审查结果有所差异。提高同族专利申请的授权质量和一致性,一直是世界各国知识产权审查部门积极探索的重要内容。

 

  中韩CSP项目是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韩国特许厅针对《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》路径的发明专利申请开展的一项试点性新业务。近年来,我国广大创新主体对专利审查质量和效率提出了更高要求,各大企业将目光瞄准国际市场,“走出去”的需求也日益增强。中韩两局经过多轮磋商,两局局长在2018年10月30日签署了《第24次中韩两局局长会议会谈纪要》,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启动中韩CSP项目,试点项目为期两年,计划共接收400件CSP项目请求。

 

  在CSP项目中,针对通过《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》路径向两局提出的同族专利申请,中韩两局的专利审查员将分别进行检索并交换检索报告,之后各自独立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并完成后续审查。

项目优势

  “加入CSP项目可以使审查更快、成本更低,同时为申请人带来更高的结论一致性和更强的权利稳定性。”审查业务管理部相关项目负责人介绍。

 

  审查更快,主要体现在加入CSP项目的中国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后,审查员可以直接开始审查,节省了等待的时间,相应的韩国发明专利申请也会得到加快。同时,两局并行审查,对于申请人来说可以对审查进度进行更加准确的预期。

 

  成本更低,指的是两局审查员分别检索并且交换检索报告,可以使得现有技术的检索更加完全,相应地会减少通知书的次数,节省代理机构答复的费用。而参加CSP项目本身,中韩两局并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
 

  更高的结论一致性,是因为两局审查员在发出通知书前通过交换检索报告,可以相互参考对方的有效对比文件,两局审查意见一致性的程度更高。

 

  更强的权利稳定性,主要体现在两局审查员分别进行的检索会覆盖不同的语言和数据库,形成互补,进而使审查结果更加可靠,获权后的专利权更加稳定。

 

  此外,CSP项目还搭建了一个中韩审查员就同领域的审查案件进行交流的平台,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审查员的检索水平和审查能力。

参加条件

 

  审查业务管理部相关项目负责人建议,中韩两国申请人在参与试点中,应注意申请时机和格式要求等,提高申请成功率,充分利用CSP项目的优势。

 

  首先,《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》路径下向中韩两局提交的专利申请,需要具有相同的最早日(申请日或优先权日),以保证专利检索的现有技术范围是相同的。

 

  其次,参与CSP项目的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的数量、类型和内容应当完全一致。

 

  再次,申请人应向中韩两局分别提交参与CSP项目的请求,且时间间隔不应超过15天。提交CSP请求的申请必须为电子申请,申请人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CSP请求必须使用专用制式请求表,还需同时提交对应韩国申请权利要求书原文及其中文译文,所有材料均使用tif格式,并发送至专用邮箱csp@sipo.gov.cn,不满足以上条件者,该请求不予受理。

 

  最后,申请人还需注意参与CSP试点的时机。提出CSP请求必须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后,在向韩国特许厅提出实质审查之时或之后,且实质审查阶段审查员尚未开始审查。申请人可以通过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系统(http://cpquery.cnipa.gov.cn)查询确认相关专利申请是否已经在实审部门开始审查。

 

  案件成功参加CSP项目后,中韩两局的审查员自最终决定作出日起4个月内将分别进行检索并完成检索报告的交换,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自检索报告交换完成后1个月内发出中文检索报告和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。

 

  本次CSP项目于2019年1月1日开始,为期两年或达到400件请求,以先到者为准项目截止。详细申请人指南请参见文末“阅读原文”。(陈婕 李是珅  严嬿婉|中国知识产权报)


(编辑:孙雅曼 曹雅晖,编校:崔静思,审读:蔡莹,美编:李羽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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